3月18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明确所有在川居民可在线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信息码”,作为在全省的交通卡口、居住小区、园区、工厂厂区、商务楼宇以及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定点收治机构除外)、电信银行服务网点等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的通行凭证。

对来自与四川省签署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互认协议的广东、浙江、重庆、云南、江苏、海南、贵州、福建、上海、山东10省市人员,持有当地“健康码”或国家“防疫信息码”,或纸质健康证明的,均予以认可;也可通过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平台展示健康码。无需另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未与四川省签署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互认协议省份的来川人员,凡持有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的,均予以认可;也可通过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平台展示健康码。无需另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3月19日起,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本机构张贴公布“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积极主动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有办理健康申报证明需求的,仍按规定继续提供免费健康服务。

所有持有“防疫信息码”的来川人员,应按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要求,接受分区分级防控管理。

“防疫信息码”申领人员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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