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丨关于四川广播电视台交通频率代理
四川广播电视台交通频率(FM.7)广播广告经营业务独家经营权(授权期限:年1月1日-年12月31日)由成都豪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近日,成都豪丝传媒发现有不法企业伪造广告经营权相关文件,严重扰乱四川广播电视台交通频率(FM.7)广播广告业务,成都豪丝传媒特此委托四川全盈律师事务所发布律师函。 律师函全文如下: 成都悦行悦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川全盈律师事务所接受成都豪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伪造豪丝文化传媒公司授权委托书,并以此招揽业务严重侵犯我委托人合法权益事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向贵司发出律师函。 近日,我委托人发现贵公司伪造成都豪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四川交通广播FM.7频率广告代理授权证明,内容为“我公司为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交通频率FM.7的独家总代理,现授权成都悦行悦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我公司 年度广告代理商,代理期限: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特此证明”落款为成都豪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加盖了成都豪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章,我委托人已经发出声明,从未授权过贵公司年的广告代理权限。同时,贵公司还持该虚假委托书参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年广告投标,严重侵害了我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恶劣的后果。现我们要求: 1.贵司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再利用伪造的授权证明做任何损害我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贵公司必须立即与我委托人联系,就此事作出说明和书面道歉;否则,我的委托人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川全盈律师事务所 年2月28日 成都悦行悦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伪造文件: 成都豪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四川广播电视台交通频率(FM.7)广播广告经营业务的授权书: 扫一扫下载订阅号助手,用手机发文章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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